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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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3/03/26 | 花蓮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2-030092 | 1.於102年2月21日函請提出陳述書,台端未提出陳述書,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五十條第三款之規定裁處。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六三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1/06/10 | 花蓮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 41-100-060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自強路四六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