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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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105年度議員國內考察活動住宿(含早晚餐)案-泰安觀止溫泉會館 | 桃園市議會 | 105/11/09 | 695616.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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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8/31 | 苗栗縣 | NT$81,000 | 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有效期間:104年10月8日起至109年10月7日止,逾期未辦理展延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0-08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7/26 | 苗栗縣 | NT$60,000 | 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大腸桿菌群濃度8,800,000 CFU/100mL、放流水標準限值300,000 CFU/100m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8-07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7/26 | 苗栗縣 | NT$12,500 | 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等資料。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30-108-07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7/05/19 | 苗栗縣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 30-106-05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並限於106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五八、五八之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