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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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機場東南側土地活化利用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 112/05/16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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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7/24 | 新北市 | NT$11,000 | 貴公司所屬之「新店民安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8-07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一七一號一二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