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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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8/03/28 | 彰化縣 | NT$12,000 | 所辦理「瑞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44戶住宅.集合住宅.停車空間.機電空間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所稱一級營建工程,經查上述工程於105年4月27日開工,並於107年1月1日竣工(本縣環境保護局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日為107年2月1日),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7-030065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自強南路四五一巷四號一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