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17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1:17 PM
負責人
統一編號
80382711
成立日期
2004/05/11
資本額
1,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晉元街19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超強電機有限公司 100%
營業項目
  • 基本金屬批發(469925)
  • 未分類其他建材批發(461999)
  •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456199)
  • 實驗設備批發(464918)
  • 公司歷程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楊孟鴻
    2019/02/20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黃煒庭
    2018/10/22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19/03/15 高雄市 NT$672,000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指定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8年1月15日前往查察,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周界灌溉溝渠巡查,發現溝渠內水色呈紅棕色,嗣入廠內查察,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金屬表面油脂及鐵鏽去除作業,據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使用沙拉脫浸漬15分後移至清水池再浸泡15分,因清水池浸泡過程有廢水溢出,致廢水溢流到附近農田灌溉溝渠造成污染。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或排放許可證,違法貯存及排放廢水,本局復於108年1月25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前往查察,稽查當時該廠廠房大門前灌溉溝渠有大量黑色廢水排出,現場會同貴公司負責人至排放口立即採集水樣乙組送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94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96mg/L(標準限值為10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30-108-030006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三民區安生里晉元街一九號
    水污染 2018/08/02 高雄市 NT$72,000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9日至貴公司複查,雖未發現有排放廢水情形,惟查其鹽酸、草酸、皮膜劑及清洗槽貯存液體較前次減少一半,經貴公司負責人表示,係利用地下水稀釋後以0.5馬力之沉水馬達抽至廠區旁雨水管排出,此有錄影存證且稽查紀錄經負責人簽名確認無訛,又廠區前方雨水溝壁亦呈現與貯槽相同橘黃色,貴公司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排放廢水且無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現場已請貴公司立即停工;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07-08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三民區安生里晉元街一九號
    水污染 2013/05/08 高雄市 NT$16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02-050006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三民區安生里晉元街一九號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