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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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5/02/07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Y)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205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2/26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廢棄物(一般垃圾,H-0001),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3-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2/26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行為時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使用清除機具(車號:***-***)進行廢棄物清除業務,惟該清除機具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屬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3-0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1/18 | 新北市 | NT$12,000 |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核屬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堆置、貯存廢棄物(一般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1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8/13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0-08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1/25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23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8 條第1項 | 44-110-01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2/01/09 | 新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1-0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金門街三一三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