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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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莉娟 | 董事長 | 100.00% | 森田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周旻昇 | 董事 | 100.00% | 森田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周鴻佑 | 董事 | 100.00% | 森田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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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6/15 | 彰化縣 | NT$100,000 | 彰濱廠原領有化粧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N2745-00),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M01製程109年9月至12月主要產品之液劑化妝品使用量為3.933公噸(許可使用量2.007公噸/年)、油劑化妝品使用量為1.35公噸(許可最大使用量0.553公噸/年),其兩項產品量皆已逾許可核准用量10%容許差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6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三和里永春東七路八七八之五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9/10/30 | 彰化縣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縣鹿港鎮海埔里鹿工南二路21號設廠,從事化粧品製造程序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化粧品製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查該製程設備操作運轉中,惟貴公司未取得該製程操作許可文件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依法裁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8-10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三和里永春東七路八七八之五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20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設廠於本縣鹿港鎮海埔里鹿工南二路21號,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查廠內報廢面膜乙批係屬廢塑膠混合物(D-0299),該批廢棄物已於108年7月委託清除,惟未依規定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案經本局於108年9月1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40-108-10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三和里永春東七路八七八之五七號 |
水污染 | 2017/09/25 | 彰化縣 | NT$10,000 | 經查現場增加乙套廢水處理設施且已聯接使用中,惟未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登載;再查核聯接納管放流水水表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文件,於106年1月至106年4月期間多日聯接納管放流水量大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所核准之同意納管排放量10立方公尺/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9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二路二一號、二一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23 | 彰化縣 | NT$6,000 | 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漏報,致不符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5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三和里永春東七路八七八之五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23 | 彰化縣 | NT$6,000 | 公司代表人已變更,惟未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另現場稽查時,廠內廢棄物貯存位置,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內容不一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5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三和里永春東七路八七八之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