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4/10/24 |
桃園市 |
NT$16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057-06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作業,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廠另於新屋區青田段812及841等2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5)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0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4/04/15 |
桃園市 |
NT$167,000 |
一、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2年10月5日起至117年10月4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日派員至該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8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9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經本府告發並限期於113年3月15日前完成改善。二、本府前於113年3月19日進行現場複查,惟原違反之情事尚未完成改善,貴廠仍於現述未列於許可證之地號土地堆置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與原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認缺失未完成改善,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按次處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04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1/18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80916號函,專案編號:EP1120502)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9月至112年3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無機性污泥(D-0902)及石材礦泥(R-0907)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1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3/12/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1日派員至該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8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9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2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3/06/14 |
桃園市 |
NT$63,000 |
稽查時至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查看,現場測量T01-1(洗車廢水槽)單元尺寸,其中長(3.7m)與許可文件內容(8.5m)登載不符,未依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2-06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2/08/08 |
桃園市 |
NT$72,000 |
現場未有污泥產生及貯存量之按次紀錄,且未有保存5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4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30-111-07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第89條之1第4項、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2/06/13 |
桃園市 |
NT$266,000 |
1.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第H5057-04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該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9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13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經本府同意展延限期改善期限至111年5月31日,合先敘明。2.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日執行限期改善屆期之複查,複查結果:原違反之情事仍未完成改善,貴公司仍於前述未列於許可證之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13筆地號土地堆置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6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2/06/02 |
桃園市 |
NT$115,500 |
查廠內污泥儲槽(T01-9)已改為高分子凝集劑藥水貯存槽,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1-06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2/06/02 |
桃園市 |
NT$44,000 |
查廢水專責人員余之凱當日未到職且未備有請假紀錄簿(單),另據貴公司會計人員-溫欣樺表○○為委外責任制,廠內有事情才會打卡上班,並非每日至廠區工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8款,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 |
30-111-06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8款、第24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02 |
桃園市 |
NT$84,000 |
貴廠原物料(土石)產品量以隨機選取當月部分車次過磅重量累加總合作為申報數據,並未如實申報,另每月廢棄物無機污泥產出量則以當月廠內廢污水量/用電量紀錄表記錄的兩批次水量數據概估作為申報數據,並未實際過磅,續查108年迄今無機污泥每月申報量範圍介於1.03至2.7公噸/月,惟核對貴廠110年4月至111年2月無機性污泥 (A砂)統計報表,每月出場量達6,000至3萬多公噸不等,遠高於申報產出量。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02 |
桃園市 |
NT$84,000 |
查貴廠將產出之無機性污泥委託謝在鉷(車號:AAH-996,車斗:32-2A)、朱長為(車號:KLJ-8958,車斗:25-VY)、林明德(車號:621-JD,車斗: 43-DR)清運,○○○○○○皆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貴廠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前揭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1-06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2/22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廠工廠登記(編號:80682560)核准廠址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17鄰高上路二段156巷280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地號)與106年4月21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88937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地號等13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2007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1/12/27 |
桃園市 |
NT$10,000 |
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0-12004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1/12/27 |
桃園市 |
NT$31,500 |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0-12004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1/12/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及X007至X009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及587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等13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4/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告發處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2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1/12/06 |
桃園市 |
NT$15,000 |
貴事業提供之現場抄表紀錄,並未記載擋雨遮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維護及清理淤沙、清理時間及方法之紀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 |
30-110-1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1/12/06 |
桃園市 |
NT$15,000 |
查貴事業廢水專責人員余○○未有打卡請假紀錄,核已違反水污法第21條規定,有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項規定之情事。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項 |
30-110-1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1/11/30 |
桃園市 |
NT$15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執行桃園市砂石場安全管理聯合稽查,發現貴廠物料堆置採自動灑水,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全堆置區域,致物料堆未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車行路徑採舖設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場內裸露區域未灑水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上述缺失共計12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0-11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1/26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十公噸以上,或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下列事業: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156巷280號)稽查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磚(R-0402)、廢木材(R-0701)、無機性污泥(D-0902)、廢(污)水pH值介於6.0-9.0(D-1506)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 |
40-110-11008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1/07/0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60,000 |
清除廢棄物、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0-070009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水污染 |
2020/09/06 |
桃園市 |
NT$3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廠區內多一逕流廢水溝渠,溝內逕流廢水導向一新設逕流廢水池,此新設逕流廢水池廢水續導入廢水處理設備廢水池(T01-4),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導入逕流廢水沉沙池(ST01)不符合;另製程區新增一沉澱池,以渠道導入廢水處理設備沉砂池(T01-2),此新增沉澱池未登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上述兩項目與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相符,未依許可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9-09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5/06 |
桃園市 |
NT$1,200 |
抽水馬達管線破裂,致黃色泥砂及廢水仍淤積於地面造成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8/09/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廠內新增3處砂石堆置區,且未登載於許可證內,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9003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貴事業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而將產出事業廢棄物(D-0902污泥)載運交由新竹縣新豐鄉明新敬老中心場址處理,核已違反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
40-106-08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貴事業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902260004)中未登載其產出事業廢棄物(D-0902污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8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貴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902污泥)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08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902污泥)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6-08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高上路二段一五六巷二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