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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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4/04/24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3年3月20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潮寮路88巷33號稽查,發現該址為貴事業作為營建混合物分類使用,貴事業領有乙級清除機構許可證(110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25號),惟其許可證登載地址為本市鳳山區鎮西里新生街106之2號1樓,且未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許可證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3-04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西里新生街一○六之二號一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28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事業清除車輛(KEH-6789)111年2月9日13時10分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岡山資源回收廠,經該廠查驗後發現內含不符進場尺寸之廢棄物及金屬不可燃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資源回收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2條第4項、第3條第18項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3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鎮西里新生街一○六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