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錩金屬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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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韓新榮
統一編號
82787920
成立日期
2018/12/06
資本額
1,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萬里路27之13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韓新榮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通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340017)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屏東縣恆春鎮萬里路27之13號
    2025/01/24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韓新榮
    2023/08/30
  • 公司地址變更為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
    2022/12/28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清償借款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7/11 桃園市 NT$12,000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結果,貴公司登記地址已於111年12月28日變更至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惟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本局前於112年6月12日以桃環事字第1120050583號函裁處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經查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期限內(112年6月30日)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本次執行112年7月11日按次處罰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44-112-07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振興路八二七之一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3/06/09 桃園市 NT$6,000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結果,貴公司登記地址已於111年12月28日變更至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惟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44-112-06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振興路八二七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2/02/09 桃園市 NT$12,000 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龜山區舊路坑二段​407-4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土地(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40-111-02001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振興路八二七之一號
    事業廢棄物 2020/05/12 桃園市 NT$6,000 經本局109年4月30日派員現場勘查,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擅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鐵、廢塑膠、廢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9-05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振興路八二七之一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9/08/18 桃園市 NT$6,000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及清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三辦理。案經本局108年6月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8年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8年6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08-08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桃園市龜山區舊路里振興路八二七之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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