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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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5/03/13 | 桃園市 | NT$135,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新段685地號等4筆土地稽查,該址係貴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查獲未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限期貴公司113年12月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10日派員至該址複查,查獲現場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仍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3-114-03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段六八五、六八七、六八八、六八八之一 地號 等四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