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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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瑞蘭 | 董事長 | 100.00% | 全興國際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VON SCHOLTEN ANDREAS PETER ILLUM WILDFANG | 董事 | 100.00% | 全興國際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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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 | 83395697 | 2019/04/24 | 2039/04/23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750168 | 13,122,0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全興飼料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 | 83395697 | 2019/04/24 | 2039/04/23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750168 | 1,312,200,00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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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飼料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 107/03/21 | 660900.0 | 是 |
105年度高經濟養殖魚種及魚苗飼料採購 | 花蓮縣水產培育所 | 105/05/03 | 否 | |
水產飼料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 104/07/01 | 674900.0 | 是 |
104高經濟性養殖魚種及魚苗飼料採購 | 花蓮縣水產培育所 | 104/02/17 | 400900.0 | 是 |
103年高經濟性養殖種魚及魚苗飼料採購 | 花蓮縣水產培育所 | 103/05/09 | 333500.0 | 是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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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4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6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20/12/08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2、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20/10/10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 20,000 |
2020/07/07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3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57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1項第1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20/03/05 |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 | |
2017/06/03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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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5/01/07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學X廠稽查時發現廢棄物貯存區內一般垃圾及廢塑膠、廢紙類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事。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4-01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七一號一五樓之三 |
固定空污 | 2022/05/02 | 屏東縣 | NT$405,000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4日派員於貴公司(佳冬廠)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666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1-05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一二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10/27 | 屏東縣 | NT$100,000 | 1.該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飼料製造程序採樣許可,目前飼料製成辦理許可異動,已提送檢測報告至局本審查109年5月22日通知試車,試車期間不得超過100日,109.7.7完成操檢。2.複查時該公司製成操作中,防制設備正常操作,採集排放管道(編號P107)(管道高度24.05m,排放標準2000)之異味污染物(現場嗅聞氣味為飼料味)3.本日委由建利進行採樣及後續檢測工作4. 採樣時測得大氣壓力759mmHg,溫度(排氣溫度)51.3℃,測漏時間14:48,採樣時間14:53~14:55。5. 以上官能測定採樣工作全程錄影拍照存證,俟檢驗結果依規定辦理。本案於109.8.20 14:30至該公司佳冬廠進行排放管道P107異味檢測,其異味值為3090,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2000),依屏環查字第10934351300號函通知陳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000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一二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08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學甲廠稽查,貴公司學甲廠領有108年12月10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080021639號申請工廠登記變更准予變更登記及飼料製造登記證(農魚飼製字第FM00869號、第FM00870號、第FM00864號、第FM00865號、第FM00866號、第FM00895號、第FM00896號、第FM00897號、第FM00898號),經查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生產作業,廠房面積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等條件,符合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之新設固定污染源規定,發現未依規定申請設置、操作許可現場進行原料粉粹作業、造粒作業、包裝作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09-06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七一號一五樓之三 |
移動污染 | 2018/06/20 | 屏東縣 | NT$5,000 |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7-06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一○七一號一五樓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