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4/10/15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向航空公司購買飛機機殼、零件及廢鋁料(廢鋁R-1304)轉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五:廢單一金屬(鋁)之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 40-113-10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八六之五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20/12/01 | 桃園市 | NT$3,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7日02時11分派員至本市大園區大觀路997號旁空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址正以吊車進行飛機零組件吊掛作業,產生噪音聲響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於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之公告事項一第六款、「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於非屬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之場所,不得以手持工具、手持機械或逕以機械等方式,從事敲擊、鑽孔、鋸切、釘合、打磨或其他產生施工噪音之行為」規定。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9-12000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藝文一街八六之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