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4/11/20 |
臺南市 |
NT$24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9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貨主代表、報關行等人員至高雄港70號碼頭共同會勘,經開櫃結果貨物以太空包盛裝,內除有廢塑膠及廢塑膠粒外,尚有廢紡織品、廢棄雨鞋、廢棄拖鞋、電線皮等廢棄物,其部分電線皮經查驗為交連聚乙烯(XLPE),屬熱固型廢塑膠;故廢紡織品及部分電線皮為交連聚乙烯(XLPE)非屬產業用料範疇,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輸出許可文件;另夾雜廢棄雨鞋、廢棄拖鞋等廢棄物,研判應為生活用品垃圾,依據事業廢棄物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禁止輸出及輸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經本局112年12月5日環事廢裁字第112124828號裁處書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12月31日改善完成。貴公司最後於112年9月14日檢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修正1版)至局,本局112年10月11日函文通知補正,惟迄112年12月31日仍未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局補正,是貴公司仍未完成廢棄物清理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5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3-11002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一四四之一號地下一層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05 |
臺南市 |
NT$120,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9日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貨主代表、報關行等人員至高雄港70號碼頭共同會勘,經開櫃結果貨物以太空包盛裝,內除有廢塑膠及廢塑膠粒外,尚有廢紡織品、廢棄雨鞋、廢棄拖鞋、電線皮等廢棄物,其部分電線皮經查驗為交連聚乙烯(XLPE),屬熱固型廢塑膠;故廢紡織品及部分電線皮為交連聚乙烯(XLPE)非屬產業用料範疇,查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輸出許可文件;另夾雜廢棄雨鞋、廢棄拖鞋等廢棄物,研判應為生活用品垃圾,依據事業廢棄物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禁止輸出及輸入。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5項 |
40-112-12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一四四之一號地下一層 |
固定空污 |
2023/10/04 |
臺南市 |
NT$2,550,000 |
貴公司於安南區海西段89地號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因貴公司管理不當致廢木材混合物自燃產生粒狀及異味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周遭民眾於112年7月11日起已多日陳情異味污染,且經本局稽查發現現場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導致難聞異味逸散。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12-100004 |
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
事業廢棄物 |
2023/06/26 |
臺南市 |
NT$168,000 |
一、有關貴公司堆置於本市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230、1230-1地號之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前於111年9月6日派員至前揭土地複查,現場堆置廢棄物仍未清理,認定貴公司未完成改善,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按次處罰,以112年2月24日環稽字第1120020107號裁處書處貴公司新臺幣25萬2,000元罰鍰,並限期至112年4月30日前將廢棄物全數清除。二、本局於112年5月15日派員至前揭土地複查,現場堆置廢棄物仍未清理,認定貴公司未完成改善,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按次處罰,處新臺幣16萬8,000元罰鍰,並限期至112年9月1日前將廢棄物全數清除。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2-06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
固定空污 |
2023/05/10 |
臺南市 |
NT$255,000 |
本局派員於112年1月25日09時35分抵達現場,案址本市安南區海西段89地號為貴公司承租作為堆放廢木材混合物使用,稽查當時該址後方不明原因起火悶燒致產生明顯異味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情形。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12-05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
事業廢棄物 |
2023/02/21 |
臺南市 |
NT$252,000 |
有關貴公司堆置於本市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230、1230-1地號之廢棄物,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111年6月13日環稽廢裁字第111061794號裁處書處該公司新臺幣8萬4,000元,並限期至111年9月1日前將廢棄物全數清除,本局於111年9月6日派員至前揭土地複查結果,現場堆置廢棄物仍未清理,認定貴公司未完成改善,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按次處罰,處新臺幣25萬2,000元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2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
事業廢棄物 |
2022/06/13 |
臺南市 |
NT$84,000 |
本局於111年4月7日及8日查證貴公司載運太空包、貝克桶、廢發泡棉與廢塑膠混合物、廢鐵板片…等事業廢棄物至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230、1230-1地號堆置 ,其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和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6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6 |
臺南市 |
NT$960,000 |
本局於110年11月9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於違規地點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及太空包裝之不明粉塵廢棄物,現場廢棄物之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及未有收集或防止污染地面、空氣之設備或措施;不明粉塵經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驗,鎘檢驗值5.09 mg/L(標準值1.0 mg/L)、鉛檢驗值19.6 mg/L(標準值5.0 mg/L),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40-111-04003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成功里中華路144-1號地下一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