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對WESTERN UNION FINANCIAL SERVICES, INC.及
SOUTH SEAS DATA LLC 提起民事訴訟案
- 發言日期: 20240711
- 符合條款: 2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1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原告: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WESTERN UNION FINANCIAL SERVICES, INC.(以下簡稱「WU公司」)及
SOUTH SEAS DATA LLC(以下簡稱「SSD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科羅拉多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24-cv-01909
4.事實發生日:113/07/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WU公司及SSD公司拒絕履行契約義務,經WU公司與本公司多次公司函來往,並於紐約州
協調未果,故本公司於2024年7月11日向美國科羅拉多州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相關損害賠償。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委任美國律師依法辦理,以維護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目前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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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股東常會通過
之私募普通股案
- 發言日期: 20240430
- 符合條款: 16
- 事實發生日: 2024043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4/30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6/13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12年06月13日經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不超過9,600,000股,
因期限將屆且尚未辦理發行,報請董事會決議通過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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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報提報董事會
- 發言日期: 20240430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3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30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4/30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35,22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2,29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43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10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77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7,77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920,90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1,98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98,91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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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接獲Presto Automation LLC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聲請承認外國仲裁判斷
- 發言日期: 20240410
- 符合條款: 2
- 事實發生日: 2024041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Presto Automation LLC
相對人: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仲許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04/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今日收到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3年度仲許字第1號檢送Presto Automation LLC
聲請承認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2022年6月28日案號ARB099/21/CWB之仲裁判斷及
同年8月12日所為同案號之更正仲裁判斷之聲請狀,主張其繼受E LA CARTE, INC.有關
其與本公司所簽訂的銷售合同中的產品開發設計所提賠償事件之所有權利。
6.處理過程:
為維護本公司權益,本公司業已委請律師處理並進行後續必要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件仲裁判斷對於本公司不利部分,本公司已於111年第2季財報一次性認列。故對本公
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續相關對策,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最大權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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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 發言日期: 20240307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307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應募對象,將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擬視市場狀況及本公司需求引進策略性
投資人,目前尚未洽定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9,6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不超過9,6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並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過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6.1.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6.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前
述訂價依據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6.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價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規定,並考量公司未來展望以及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時點、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
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等因素,故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
應屬合理,對股東權益不致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因應長期策略發展所需,提升公司營運效能,並強化公司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衡量市場狀況,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與公開募集相較,私募有
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方式。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
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8.1.本次私募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私募股數、實際私募價格、應募人
之選擇、基準日、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用途及進度、預計產生效益及其
他相關事宜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
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基於營
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8.2.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
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發行私募普通股所
需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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