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0/12/15 | 臺中市 | NT$120,000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O路O號設立工廠,從事表面塗裝製造程序,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7日13時18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該公司現場人員於廠內進行管道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0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12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9/05/22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中山路朝后段733、738、739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笠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6月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5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水污染 | 2016/07/15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5-07001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7/13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7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7/13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5-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7/13 | 臺中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 40-105-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 |
營建工程 | 2016/05/27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5-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五五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