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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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義 | 董事 | 51.14%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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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3/16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29日至貴公司「前金區博孝案新建工程」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0-03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富國路一八五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1/11/11 | 高雄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1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規定處分 | 高雄市三民區鼎泰段一三八二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