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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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0/25 | 高雄市 | NT$500 | 車輛159-R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10257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高楠五街一號 |
水污染 | 2024/10/08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9月2日10時50分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廠後方有排放清潔劑廢(污)水,貴公司係從事金屬鐵件清洗,現場清潔劑廢(污)水未經處理排放,造成污染影響愛河水體品質,現場貴公司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愛河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3-10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五之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高楠五街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