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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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7/15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7月27日函檢送本轄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尚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名單,發現貴公司(許可證號: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許可量為每月4,500公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09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惟貴公司經許可之清運機具KEF-5751、KEF-5951、S4-017皆未裝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1-070012 | 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六)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光華路二五一巷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