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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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12/14 | 臺中市 | NT$76,950 |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後方溝渠稽查,溝內有黑色廢水,經查係為貴公司因員工人為疏失致廢水自放流槽溢流而有排放廢水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2-1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水污染 | 2020/09/23 | 臺中市 | NT$229,500 | 貴公司位於本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307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053-01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94.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9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一般廢棄物 | 2020/09/15 | 臺中市 | NT$1,200 | 貴公司員工以洗油劑於水槽洗手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廢水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906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水污染 | 2017/10/17 | 臺中市 | NT$126,000 |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檢測值為5.8(標準值:6.0-9.0)及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08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10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6/06/30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5-060025 | 本局於105年5月12日10時27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大雅區中山路307號)稽查,貴公司主要從事金屬表面塗裝業,稽查時會同貴公司及檢測公司人員於貴公司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5/10/21 | 臺中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10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5/10/21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10003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5/10/21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10004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四德里中山路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