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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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緯立 | 董事 | 20.92%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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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1/08/27 | 嘉義縣 | NT$105,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從事皮革製造(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所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生化需氧量:35.3mg/L(標準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8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5/02 | 嘉義縣 | NT$66,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於108年1月14日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55mg/L,限值30mg/L、化需氧量:383mg/L,限值2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5/02 | 嘉義縣 | NT$112,2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於108年1月23日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544mg/L,限值2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4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3/13 | 嘉義縣 | NT$147,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39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351mg/L,限值2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2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9/01/17 | 嘉義縣 | NT$84,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工廠,從事製革業,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回濕區廢水收集溝渠阻塞故障,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使廢水疏漏至廠外溝渠,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8-0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水污染 | 2016/11/28 | 嘉義縣 | NT$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10004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0/05/24 | 嘉義縣 | NT$12,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099-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嘉義縣水上鄉三界村三界埔一五五之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