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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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麒 | 董事 | 5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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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4/03/08 | 南投縣 | NT$60,000 | 1.本案係112年12月2日南投分局通報自用大貨車載運廢棄物違規案件本局會同稽查作業。2.本局於112年12月2日16時55分派員會同中興光明派出所員警前往稽查結果,在光明派出所前路段攔查,嘉崧有限公司屬營業自用大貨車車號743-RG載運廢棄物,樹枝、磚頭塑膠木板等。雖有隨車之產出源(廢棄物來源及處理證明文件)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查驗,但表單未填寫產出源及處理地點並欄上相關印章,視同未持有隨車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當場依法告發辦理(現場拍照存證)。3. 現場稽查時該公司所屬營業自用大貨車車號743-RG由行為人操作駕駛,另現場駕駛陳述廢棄物-產出源為南投光明五路7號。4.本案嘉崧有限公司依法將該車輛載運廢棄物當場退回原產生源處所或委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並有相關處理證明文件以供查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3-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臺中市豐原區西安里瑞興路五○之二號三樓之三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03 | 臺中市 | NT$6,000 | 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除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免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者外,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清除機構應依審查通過文件內容辦理,查貴公司所屬清除機具(車號:15-9A、16-9A、17-9A、19-9A、)未經核准完成清除許可變更前即辦理車輛過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0-107-05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上楓里民族街一四七巷一九九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05/13 | 臺中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4-05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雅區上楓里民族街一四七巷一九九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