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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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18/09/03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辦理「xxx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G1006-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1.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2.車行路徑:工區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3.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23-107-090001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三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