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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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祥 | 董事長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白井 修 | 副董事長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李啟弘 | 常務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三平 真德 | 常務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吉野淳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顧俊華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李國福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李國華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Tham Sau Leng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長尾 達樹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Tan Wan Lee Nicole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李惠芬 | 董事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李秀蓮 | 監察人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原 裕美 | 監察人 | 100.00% | 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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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0/10/21 | 臺北市 | NT$30,000 | 違反「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規定」(一般違規),指定產品名稱:DOLCE&GABBANA香水,有效日期:2024年10月,包裝體積比值:10.68,層數:2,超過管制標準值1,不符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9-10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9/18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4-09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9/18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4-090002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5/08/20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 | 43-104-080004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4/09/01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3-09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4/24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2-04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2/01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2-0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09/12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1-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06/04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1-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12/03/28 | 臺北市 | NT$30,000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01-030004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03/21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1-03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1/12/30 | 臺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 45-100-1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二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