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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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政 | 董事 | 72.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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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1/03/24 | 新北市 | NT$500 | 貴公司所有KEG-2115車輛於2020/10/13行經臺北港空維區,經查驗該車號未有一年內檢驗紀錄,違反空維區公告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0-03233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本府109年9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91776777號公告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五九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23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28號),經查未申報109年1月份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3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五九號三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提出再用登記檢核申請,逕行從事廢鐵回收之商業再利用。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40-108-07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五九號三樓 |
移動污染 | 2011/04/07 | 臺北市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4007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福德南路五九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