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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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4/08 | 高雄市 | NT$120,000 | 案係000年00月0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00000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00/00/000/BD000號),經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惟經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於110年9月10日責令貴公司限期退運,惟案貨迄今仍未退運出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3-04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第5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三號一○樓之四 |
環境教育 | 2024/02/26 | 高雄市 | NT$5,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4月7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30990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2年4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3-020004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三號一○樓之四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1 | 高雄市 | NT$120,000 | 110年9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德毅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BE/10/438/BD001號),於集中查驗區現場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11-04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二四三號一○樓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