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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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谷川彰宏 | 董事長 | 100.00% | SG ファイナンス業株式會社(日商SG FINANCE CO., LTD.)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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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4/12/30 | 高雄市 | NT$150,000 | 本局113年8月2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正常操作,許可核定噴漆作業區(E003)廢氣經活性碳吸附塔(A002、A003、A004)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001、P002、P003)排放。現場發現A002、A003風門縫隙破損,造成揮發性有機物於破損處洩漏,以PID測量破損處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分別為A002(5795ppb)、A003(18.4ppm),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12008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17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7年5月6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永安區竹子港段1008地號(本市永安區永工六路4號)之拆除工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4月1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7A001114號准予拆除函)已完工,且該工程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5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17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7年5月6日來函表示,位於本市永安區竹子港段1008地號(本市永安區永工六路4號)之拆除工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7年4月1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7A001114號准予拆除函)已完工,且該工程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案,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5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一○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3/07/17 | 高雄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 34-102-07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