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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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2/10/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自辦車棚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清王段848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1)南工拆字第0017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1年8月1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10001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永華路二段七六八號二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9/07/12 | 臺南市 | NT$1,200 |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生產路68號隔壁道路,工務所車輛進出泥土散落造成污染路面,現場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702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項次十三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永華路二段七六八號二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9/04/12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8-0400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永華路二段七六八號二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8/05/07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油水分離槽)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已拍錄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7-05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平通里永華路二段七六八號二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