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森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02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02 PM
負責人
徐義能
統一編號
91730879
成立日期
1972/10/23
資本額
15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5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8-752-4525
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450巷109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徐義能 董事長 61.47%
徐子雲 董事 0.53%
徐欽賢 監察人 4.67%
營業項目
  • 木製家具製造(321100)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森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2/20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森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宏森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08
  • 資本額變更為150,000,000
    2021/10/08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徐義能
    2021/10/08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森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03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4 0萬 0萬
    2023 01-12 0萬 50~100萬
    2022 01-12 0~50萬 100~200萬
    2021 01-12 100~200萬 500~60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屏東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排除侵害
    2024
  • 返還土地買賣價金
    2022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0/10/12 高雄市 NT$35,000 本局派員於109年09月0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30-109-10001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二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三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四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五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六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七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八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九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一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四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五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六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七地號,牛潮埔段一一五二之一八地
    水污染 2020/04/27 高雄市 NT$18,000 本局派員於109/2/18前往工地現場稽查,發現工地現場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尚未核備前,現場已施工。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30-109-03002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三民區灣和段一六六地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2/06 屏東縣 NT$6,000 該公司從事家具製造,產出並貯存廢漆渣、爐渣、集塵灰等廢棄物,經本局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該公司未依規定每月申報相關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7-12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四五○巷一○九號
    移動污染 2017/08/14 屏東縣 NT$5,000 檢驗結果不透光率達3.4m-1,超過排放標準2.8m-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21-106-08003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四五○巷一○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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