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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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污染 | 2024/12/04 | 臺北市 | NT$20,000 | 未依規定每隔三個月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檢驗測定機構採樣、檢驗飲用水設備水質狀況。(接用自來水者經飲水機處理後水質,未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違規程度A=2,違規次數B=1) |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 31-113-120001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街三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