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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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仁德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工程第三標人孔收築後之道路永舖工程(開口契約) | 臺南市仁德區公所 | 102/12/09 | 否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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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19/12/04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19/12/04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5條第1項第03款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 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2017/06/03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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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05/12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承攬「瓜X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關X區忠X子頭段1X2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3)南工造字第00X27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4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部分興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興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5003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6/14 | 臺南市 | NT$3,000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一樓,樓梯下方地板),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8-06017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6/05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8年5月16日14時15分許執行本市登革熱孳生源稽查作業時,於本市仁德區仁義段711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發現3樓陽台積水未妥善清理並有孳生蚊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8-06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1/16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辦理侯美月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於105年11月30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辦理審查作業,惟本局於105年12月8日前往該增建工程現場稽查,發現該增建工程現場已完工,其所衍生之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逕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1010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12/14 | 臺南市 | NT$3,000 | 本局於105年12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太乙路48號(太乙段1128、1146地號)忠正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120067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6/06/23 | 臺南市 | NT$3,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5-06017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環管字第1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 臺南市仁德區一甲里忠義路二八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