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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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03/25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108年10月18日核發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117-01)30-35%W/W輸入、輸出、使用、貯存核可文件(核可文件號碼:117-64-O0002),本局派員於109年3月12日至貴公司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公司109年2月確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34-109-030010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茄萣區萬福里福德路一○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