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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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 2023/05/17 | 新竹縣 | NT$300,000 | 依「新竹縣竹北市華興段385地號等二筆土地汽車旅館環境影響說明書」書件內容第5-3頁載明將新增1座AO+MBR污水處理設施,且於第8-1頁敘明待竹北污水下水道鋪設後申請納入下水道,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4日至現場稽查,該事業現場未設置污水處理設施(AO+MBR設施),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2-050001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北市竹義里中華路三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