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將企業社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1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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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林明宗
統一編號
99142017
成立日期
2004/01/14
資本額
88,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80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明宗 100%
營業項目
  • 廢五金批發(469112)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批發(465311)
  • 汽車零件、汽車百貨零售(4843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10/26 高雄市 NT$39,840 案係本局於108年4月18日派員至該址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廢鉛蓄電池、廢馬達、廢冷排、廢鋁圈、廢電線及煞車碟盤等物品,據負責人表示,現場廢馬達來源為汽車保修廠,尚無其他來源,次查現場利用沖壓機械及切割機進行物理處理後進行分類(廢鐵、廢鋁、廢銅、廢鉛),後續交由其他公司進行處理,經查該事業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40-111-10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2/01/13 高雄市 NT$12,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1月4日督察,發現貴事業收購廢鉛蓄電池後,交由群禾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屏南廠及建信資源科技有限公司破碎及熔煉處理,惟貴事業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40-111-01004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1/20 高雄市 NT$6,00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7月19日派員督察,發現台端現場堆置廢鉛蓄電池、廢馬達、廢冷排、廢鋁圈廢電線及煞車碟盤等物品,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40-109-01004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18/08/27 高雄市 NT$1,500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或水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7-08351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17/08/28 高雄市 NT$2,400 從事資源回收作業,作業中產生之油污流入場外水溝,造成環境污染。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6-08205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11/06/27 屏東縣 NT$5,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21-100-060205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高雄市鳳山區正義里鳳甲二街八○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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