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事業廢棄物 | 2021/11/22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17日派員至臺端於本市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188號、192號廠房稽查,查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豆類製品),生產作業加熱設備以原有的燃油鍋爐外,另新增燃木鍋爐(設置於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188號),再查臺端向營建工程等事業單位收受廢木材(板)作為燃木鍋爐所需之燃料使用,據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之再利用用途,臺端上揭行為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臺端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9月15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9月24日派員複查,臺端仍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從事上揭再利用行為之營運,認定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100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一九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7/15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局派員至臺端於本市八德區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188號、192號廠房稽查,查臺端從事食品製造業(豆類製品),生產作業加熱設備以原有的燃油鍋爐外,另新增燃木鍋爐(設置於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188號),再查臺端向營建工程等事業單位收受廢木材(板)作為燃木鍋爐所需之燃料使用,據內政部營建署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之再利用用途,臺端上揭行為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臺端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7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廣興里新興路一九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