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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遠東百貨(股)公司代太平洋崇光百貨(股)公司公告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
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 發言日期: 20240709
- 符合條款: 22
- 事實發生日: 20240709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平洋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9,285,09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929,7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2,5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1,552,2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16,60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向銀行申請借款額度使用。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80,2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15,77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即自動解除背書保證責任
(2)日期:
114年5月31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8,212,72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6,064,9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81.0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5.7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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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 發言日期: 20240618
- 符合條款: 6
- 事實發生日: 20240618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8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徐旭東。
(2)董事:鼎鼎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雪芳。
(3)董事: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國玲。
(4)董事:裕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靜芳。
(5)獨立董事:簡又新。
(6)獨立董事:魏永篤。
(7)獨立董事:董定宇。
4.舊任者簡歷:
(1)徐旭東:本公司董事長等
(2)徐雪芳:本公司總經理等
(3)徐國玲:本公司董事
(4)李靜芳:本公司董事等
(5)簡又新: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等
(6)魏永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等
(7)董定宇:台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1)董事:徐旭東
(2)董事:鼎鼎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雪芳
(3)董事: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國玲
(4)董事: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井琪
(5)董事: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靜芳
(6)董事:裕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錦琳
(7)獨立董事:魏永篤
(8)獨立董事:董定宇
(9)獨立董事:張秀蓮
6.新任者簡歷:
(1)徐旭東:本公司董事長等
(2)徐雪芳:本公司總經理等
(3)徐國玲:本公司董事
(4)井琪: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等
(5)李靜芳:本公司董事等
(6)梁錦琳: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等
(7)魏永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等
(8)董定宇:台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9)張秀蓮: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徐旭東持有1,779,835股
(2)鼎鼎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雪芳)持有73,009股
(3)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國玲)持有241,769,702股
(4)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井琪) 持有80,052,950股
(5)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靜芳)持有241,769,702股
(6)裕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錦琳) 持有1,769,001股
(7)魏永篤(獨立董事)持有0股
(8)董定宇(獨立董事)持有0股
(9)張秀蓮(獨立董事)持有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7~113/07/26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8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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