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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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雅菁 | 董事長 | 0.02% | |
鄭宗明 | 董事 | 73.73% | 磐石投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陳汝文 | 董事 | 73.73% | 磐石投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武月萍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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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 | 2024/02/23 | 臺南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12年12月22日至臺南市東區執行營建工地路污專案稽查,稽查至東區平實段45、45-1地號時發現貴公司委託頌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浩瀚開發東區平實段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辦理,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附表查核現場缺失如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本辦法第8條第1款,記4點。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違反本辦法第10條第3項,記4點。3.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運輸作業導致產生明顯逸散污染,違反本辦法第16條第1項: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開挖、回填、搬運、裝卸、夯實、篩分或其他易致粉塵逸散之作業前,應灑水保持濕潤,記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 23-113-0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款、第10條第3項、第16條第1項等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4條及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忠誠里臺灣大道二段五○一號一六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24/02/20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12月5日派員執行營建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區出入口處(六號門)明顯有車輛輪胎明顯色差,致有污染地面(出入口髒污)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201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忠誠里臺灣大道二段五○一號一六樓之一 |
水污染 | 2020/10/29 | 臺中市 | NT$30,000 | 工地廢水雖經沈砂池處理、惟未妥善處理逕行排放至道路側溝致污染地面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9-10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忠誠里臺灣大道二段五○一號一六樓之一 |
水污染 | 2016/01/05 | 新竹縣 | NT$27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5-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區忠誠里臺灣大道二段五○一號一六樓之一 | |
一般廢棄物 | 2010/06/22 | 新竹縣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099-06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西區忠誠里台中港路一段三六七號一六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