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苑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12: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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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吳裕祥
統一編號
24501454
成立日期
2009/11/10
資本額
32,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2,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50號2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裕祥 董事長 30.00%
張峻瑛 監察人 30.00%
營業項目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50號2樓
    2023/10/13
  • 資本額變更為32,000,000
    2020/12/18
  • 資本額變更為14,000,000
    2018/02/27
  • 資本額變更為12,000,000
    2015/12/28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 漢林苑
  • 御林苑
  • 翰林苑公司標章
  • 翰林苑
  •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一般廢棄物 2024/09/14 高雄市 NT$2,4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13-0908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五○號二樓
    一般廢棄物 2024/01/30 高雄市 NT$1,200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41-113-01123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五○號二樓
    水污染 2021/11/04 高雄市 NT$22,500 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9日至貴公司「大港段五小段新建工程」查核時,發現該工程現場全地開挖,未依據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施作,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 30-110-110005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五○號二樓
    水污染 2021/09/28 高雄市 NT$30,000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20日11時10分至本市三民區港新里大港段五小段867、867-1、868、868-1地號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地正在進行出土作業,現場工人正以水柱沖洗砂石車出入工地夾帶泥沙所污染之道路,惟該工地所沖洗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流入道路側溝後注入幸福川(愛河支流),進而污染承受水體。再查,該址工地場址位於愛河流域水污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制法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30-110-090019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五○號二樓
    營建工程 2011/02/16 高雄市 NT$100,000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23-100-02001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1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高雄市新興區仁愛一街五○號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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