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27800048
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5/26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1,5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777,267,410元
股票代號4729
電話07-695-5699
負責人方敏宗
地址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7號
網址 http://www.mildex.com.tw
營業項目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332900)

    其他未分類電子零組件製造(269999)

    光學元件製造(277911)

    未分類其他光學儀器及設備製造(277999)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方敏宗 董事長 21.01%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方敏清 董事 21.01% 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林盈杉 董事 0.27%
研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5.37%
林上安 獨立董事 0.00%
張志明 獨立董事 0.00%
葉芳德 獨立董事 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同地址公司

公司名稱
鼎熒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財務報表

現金流量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15,493 -24,893 284,32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49,908 -72,910 65,35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75,896 358,431 -552,386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9,421 -24,516 79,20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439,732 236,112 -123,50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54,903 215,171 451,28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15,171 451,283 327,775

損益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營業收入 913,438 1,149,125 1,366,784
營業成本 834,387 1,028,548 1,084,986
原始認列生物資產及農產品之利益(損失) - - -
營業毛利(毛損) 79,051 120,577 281,798
未實現銷貨(損)益 - - -
已實現銷貨(損)益 - - -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79,051 120,577 281,798
營業費用 220,384 212,980 219,15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
營業利益(損失) -141,333 -92,403 62,64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30,645 -76,553 35,935
稅前淨利(淨損) -110,688 -168,956 98,583
所得稅費用(利益) 15,667 9,910 33,263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126,355 -178,866 65,320
停業單位損益 - -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損益 - - -
本期淨利(淨損) -126,355 -178,866 65,32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7,445 -19,244 199,244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綜合損益淨額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33,800 -198,110 264,564
淨利(淨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113,769 -129,410 64,525
淨利(淨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淨利(淨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12,586 -49,456 79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116,310 -142,679 225,60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17,490 -55,431 38,961
基本每股盈餘(元) -1 -1 0

資產負債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流動資產 1,276,558 1,642,065 1,726,628
非流動資產 2,050,234 1,678,210 1,598,648
資產總計 3,326,792 3,320,275 3,325,276
流動負債 1,110,079 1,407,642 1,344,435
非流動負債 928,343 822,373 641,713
負債總計 2,038,422 2,230,015 1,986,148
股本 1,022,060 1,022,060 777,268
資本公積 124,489 124,489 124,489
保留盈餘 -77,804 -207,758 93,238
其他權益 -64,769 -77,494 82,051
庫藏股票 0 0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003,976 861,297 1,077,046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 - - -
非控制權益 284,394 228,963 262,082
權益總計 1,288,370 1,090,260 1,339,128
待註銷股本股數(單位:股) - - -
預收股款(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單位:股) 0 0 0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 0 0 0
每股參考淨值 9 8 13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員工人數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公司歷程

  • 2011/08/16
    資本額變更為1,500,000,000
  • 2016/09/26
    公司地址變更為南部科學園區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17號
  • 2016/12/19
    公司地址變更為南部科學園區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7號
  • 2020/11/19
    公司地址變更為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7號

裁判書查詢

內容 年份
限期命起訴 2013
損害賠償等(追加之訴) 2016
公示催告 2014
支付命令 2008, 2017
給付貨款 2017
除權判決 2015
損害賠償等 2016
變換提存物 2015, 2016, 2017, 2019
返還提存物 2020
給付買賣價金 2018, 2019
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2020
聲明異議(假扣押) 2013
損害賠償等(追加之訴) 2016

進出口資料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01-04 50~100萬 500~600萬
2023 01-12 200~300萬 >1000萬
2022 01-12 200~300萬 >1000萬
2021 01-12 50~100萬 >1000萬
2020 01-12 100~200萬 >1000萬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商標

總數量 3
商標名稱

MILDEX

MILDEX & DEVICE

TOUCHSET

專利

總數量 63
專利名稱

發光模組

抗刮耐撓的玻璃板材組合

抗電磁干擾的高可視度觸控面板

抗電磁干擾的高可視度觸控面板

具有標誌層的光學玻璃保護貼

黏附型矯正片及具有黏附型矯正片的浮潛鏡、潛水面罩、泳鏡、滑雪鏡及護目鏡

薄形化之高可視度抗反射觸控式面板

裝飾面板

具保護層之液晶顯示器

抗反射之電容式觸控半反射半穿透平面顯示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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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日期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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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

地區 數量
高雄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重大訊息

  •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MILDEX OPTICAL U.S.A.,INC. 公告董事異動
  • 發言日期: 20240710
  • 符合條款: 6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7/10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長/方敏宗
    董事/方敏清
    4.舊任者簡歷:
    方敏宗: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方敏清: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長/林盈杉
    董事/TODD WINTER
    6.新任者簡歷:
    林盈杉: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TODD WINTER:MILDEX OPTICAL U.S.A.,INC.資深經理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解任
    8.異動原因:重新指派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7/10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3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是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變更上櫃承諾事項
  • 發言日期: 20240613
  • 符合條款: 53
  • 事實發生日: 20240613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13
    2.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上櫃時承諾於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訂第九條:
    「本公司不得放棄對MILDEX ASIA CO., LTD、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
    熒茂科技(無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熒茂無錫)、Mildex Optical USA, Inc.、
    SINANO TECHNOLOGY CORP及亞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
    公司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股權,須經本公司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
    」且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2)由於現行營運情況已與當時背景情況悖離,申請解除「上櫃承諾事項追蹤明細表」
    部分條件,業經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2年10月20日證櫃監字第1120202808號函同意變
    更承諾事項,並於民國113年03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條文內容。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第九條條文。該條文修訂如下:
    「本公司不得放棄對MILDEX ASIA CO., LTD和Mildex Optical USA, Inc.未來
    各年度之增資;未來若本公司放棄對上開公司之增資或處分上開公司股權,須經
    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且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
    本公司並函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備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發言日期: 20240613
  • 符合條款: 18
  • 事實發生日: 20240613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6/13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12年度盈餘發放 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發言日期: 20240527
  • 符合條款: 14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7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5/2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8,863,370元,每股配發現金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6/13
    5.最後過戶日:113/06/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8.除權(息)基準日:113/06/19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7/1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代子公司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標準。
  • 發言日期: 20240508
  • 符合條款: 23
  • 事實發生日: 20240508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係持有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
    表決權股份72.56%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2,4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3,2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3,22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有效利用集團資金,提升資金運用效益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77,2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648
    5.計息方式:
    以雙方簽約合同之計息條件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依提前清償方式清償
    (2)日期: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依提前清償方式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22,05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0.2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匯率以美金:新台幣=1:32.58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 發言日期: 20240508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508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9,04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25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9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41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1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3,81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05,03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937,91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129,98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 發言日期: 20240430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3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30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8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1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代子公司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公告新增 背書保證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標準
  • 發言日期: 20240419
  • 符合條款: 22
  • 事實發生日: 20240419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NEW POPULAR TECHNOLOGY CO., LTD.係被背書保證公司直接持股72.56%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06,19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56,4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7,749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64,229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38,5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降低資金成本。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77,2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4,64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到期且債務清償。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債務清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302,3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76,43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3.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5.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匯率以美金:新台幣=1:32.06計算。
  • 主旨: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已匯入受委任 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 發言日期: 20240322
  • 符合條款: 38
  • 事實發生日: 20240322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3/22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本次收購對價新台幣271,306,872元已於
    民國113年3月22日匯入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爰
    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預定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
    營業日)以內(即113年3月27日(含)前),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至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大證券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
    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
    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
    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
    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 主旨: 本公司公告公開收購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 發言日期: 20240321
  • 符合條款: 38
  • 事實發生日: 20240320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以下同)113年3月20日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開收購人」)
    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三路7號
    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鉅邁」)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6.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13年2月20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20日止
    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
    已經達成。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收購數量為鉅邁普通股1,585,023股
    (約當鉅邁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顯示民國112年6月26日最
    後異動日所載之已發行股份總數31,700,450股之5%),累積應賣股數已於113年3月5日
    上午11點43分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故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已經達成,並已於113年3月
    5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公告。
    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3,768,151股。
    (2)實際成交數量:3,768,151股。
    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已成就,在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
    成匯款義務之情況下,公開收購對價之撥付,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受委任機構」)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含第五個營業
    日)以內(即113年3月27日(含)前)支付收購對價。(註)
    (二)方法:
    一、對價支付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對價之撥付,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
    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大證券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行帳號
    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
    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應支付之收購對價(新臺幣72元)
    ,即為收購對價。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易稅(受委任機構將代為辦理證券交易稅之
    繳納)、所得稅(若有)、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
    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倘有此類額外費用,公開
    收購人及受委任機構將依法申報公告。公開收購人支付應賣人股份收購對價時,將扣除
    所得稅以外之上開稅費,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
    (三)地點:
    公開收購股份之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匯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予元大證券
    之應賣人銀行帳號,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一)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已成就,在公開收購人或出具履約保證文件之金融機構已如期完成
    匯款義務之情況下,預定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次日起算五個營業日以內(含第五個營
    業日)(即113年3月27日(含)前)辦理交割。(註)
    (二)方法:
    由受委任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980a-005448-9)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9號11樓
    11.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註:如發生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情事,元大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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