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林宏昭 | 董事長 | 90.00% | 弘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卓素卿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固定空污 | 2025/01/06 | 彰化縣 | NT$100,000 | 該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830-01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43-01號),稽查時現場運作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尚符合許可範圍,惟查113年11月操作紀錄11月1日至11月14日僅填寫原料地下水及產品水蒸氣兩項紀錄,燃料木屑、E401入料口、E402燃材鍋爐、A401~A404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皆未依許可證規定紀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11/01 | 彰化縣 | NT$60,000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縣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902******)在案,並設有木質燃料鍋爐之製程設備。本局於113年9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採集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代號:D-1199)樣品,後續交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境部國環檢證字第035號許可實驗室)進行檢測作業,惟檢測報告之項目「戴奧辛及呋喃」檢驗值為28.8ng I-TEQ/g(管制標準:1.0 ng I-TEQ/g),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貴公司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綜上所述,貴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暨110年3月18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1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固定空污 | 2024/02/21 | 彰化縣 | NT$1,560,000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3日派員執行M04製程排放管道(P401)排放戴奧辛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1.39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 | 20-113-02001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固定空污 | 2023/07/11 | 彰化縣 | NT$240,000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 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830-01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43-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5-16日派員稽查,執行M04製程排放管道(P401)排放戴奧辛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0.701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7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8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1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