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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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宗義 | 董事長 | 85.00% | 群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李柏逸 | 監察人 | 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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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3/03/17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110林建字第337號建築工程」為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且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四)、1之事業(管制編號:F17B7349)。經查網路申報資料有下列缺失:一、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 111年1月、2月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除情形申報有誤。二、裝璜修繕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3001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 111年1月至11月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申報有誤。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六六號六樓之一 |
水污染 | 2021/05/17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承攬「盛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盛德建設淡水新巿段20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程,現場正進行清理收工作業,惟稍早清洗挖土機履帶及車輛淤泥,未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於林子溪系水污染管制區。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30-110-05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六六號六樓之一 |
一般廢棄物 | 2016/10/25 | 新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10178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六六號六樓之一 | |
噪音污染 | 2013/07/16 | 新北市 | NT$3,000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2-070014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新北市政府102年3月22日北府環空字第10214616621號公告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二六六號六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