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2/01/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0年9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54-03號),查核時現場黃豆粉倉共計4座,有2座料倉頂端持續逸散粒狀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1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0年9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54-03號),查核時運作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新增全脂2線,污染源連接一排放管道,惟查核時未連接,現場可見粒狀污染物逸散;另一廢氣收集經旋風分離器處理後排放。(二)現場設有脫殼機2套(1套3台)其廢氣分別經收集至旋風分離器及袋式集塵器處理後排放。(三)污染源E012乾燥冷卻機廢氣收集經並聯之3台旋風分離器處理後排放,惟許可證僅核有A009、P004及A010、P005,另一旋風分離器後連接熱交換設備及排放管道與許可不符。(四)未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進行申報管道如下: 1、110年1月14日執行定檢(P001-粒狀物),於110年2月19日完成申報。 2、110年1月15日執行定檢(P002-粒狀物),於110年2月19日完成申報。 3、110年1月18日執行定檢(P004-粒狀物),於110年2月19日完成申報。 4、110年1月19日執行定檢(P004-VOCs),於110年2月19日完成申報。 5、109年2月12日執行定檢(P001-粒狀物及P002-粒狀物),於109年3月19日完成申報。 6、109年2月13日執行定檢(P003-粒狀物及P006-粒狀物),於109年3月19日完成申報。 7、109年2月15日執行定檢(P004-粒狀物、VOCs 及P005-粒狀物及VOCs),於109年3月19日完成申報。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1-01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07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10年9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4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98-03號),查核時運作中,查 110年3月26日執行定檢(A000-硫酸),於110年4月28日完成申報,未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進行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1-0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29 |
臺中市 |
NT$60,000 |
查該事業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之蒸氣鍋爐(E017)使用廢木材做為燃料,惟該事業廢清書並未登載廢木材再利用檢核相關資料,原料僅登載使用其他組合木材做為鍋爐燃料使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108年9月6日於該事業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空氣汙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15)出灰口,採集產出之集塵灰樣品送驗結果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2.4ng-I TEQ/g(標準值1.0ng-I 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列產出,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9/11/19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港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督察時,現場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查獲數項未依M03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核定使用木材為燃料,經於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鍋爐燃料堆置區及爐渣出口發現,燃料外觀為帶有漆料之廢木片及夾雜廢電路板、廢塑膠(片)布等雜物,且於爐渣出口以磁選結果,有大量鐵釘,爐渣堆並有廢鋁片及廢塑鋼條等物,判定使用之燃料為廢木材,與M03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木材不符。(二)另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之蒸氣鍋爐(E017)排放管道(P009)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於108年1月至6月期間執行1次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粒狀污染物項目之空氣污染物排放定期檢測。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8-11003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7 |
臺中市 |
NT$6,000 |
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現場堆置數量約1-2公噸,與事業廢棄物108年5月份申報貯存量53.33公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7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17 |
臺中市 |
NT$6,000 |
現場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形及未有防止雨水滲透措施,違反同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08-07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8/11/13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台中港廠)係從事食品製造作業(動植物油脂),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案經行政院環保署於107年7月19日執行其排放管道督察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295mg/Nm3,不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100mg/Nm3),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7-110011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0/19 |
臺中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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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5-10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0/19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款 |
40-105-10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03/17 |
臺中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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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3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5/01/21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20-104-01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2/18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2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4/12/18 |
臺中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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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03-12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水污染 |
2014/11/25 |
臺中市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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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11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固定空污 |
2014/09/16 |
臺中市 |
NT$3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9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30 |
臺中市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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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2-120009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3/12/30 |
臺中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40-102-120010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07/04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1-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一之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