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匯思源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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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許崑泰
統一編號
54710871
成立日期
2014/04/08
資本額
2,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1,82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22789066
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37樓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許崑泰 董事長 40.00% 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許崑源 董事 40.00% 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許月圓 董事 20.00% 精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許服家 監察人 20.00% 華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項目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匯思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9/07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匯思源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18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555號37樓
    2021/10/18
  • 資本額變更為2,000,000,000
    2020/12/22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4段3號12樓
    2020/11/03
  • 資本額變更為1,320,000,000
    2019/12/25
  • 資本額變更為720,000,000
    2018/11/28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92號11樓
    2016/03/08
  •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9號(1樓)
    2015/03/27
  • 資本額變更為320,000,000
    2015/03/27
  • 公司名稱變更為宏匯思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05/20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9 0萬 0萬
    2023 01-8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12 0~50萬 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新莊分行公開徵租可供金融機構營業使用之行舍房地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1/07/14 43277499.0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辦公廳舍租賃案第1次變更契約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111/03/31 1870000.0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辦公廳舍租賃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111/02/10 36700000.0
    裁判書查詢
  • 給付工程款
    2024
  • 給付工程款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環境影響評估 2022/07/13 新北市 NT$300,000 查本案於110年5月21日取得110莊使字第176號使用執照(下稱使用執照),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9個月內取得綠建築標章(即應於111年2月21日前),又查本案已於111年3月28日取得鑽石級綠建築標章,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之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1載:「…並於取得使用執照(含部分使用執照)後9個月內取得黃金級綠建築標章…」不符。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10-111-070001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及第4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五五五號三七樓
    環境影響評估 2019/05/10 新北市 NT$300,000 1.未依案106年1月環說書定稿本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14「工地面臨6公尺以上道路之圍籬應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且應定期維護」切實執行。2.未依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9「出土時間將避開上下午交通尖峰時段及學童上放學時段(上午7:00~9:00,下午15:55~19:00)」切實執行。3.未依承諾事項表項次1「應於取得建造執照暨放樣勘驗後3個月內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切實執行。4.107年10月~108年3月地質安全監測,未依環說書定稿本第8-9頁表8.2-1「環境監測計畫表」切實執行。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10-108-050003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九二號一一樓
    環境影響評估 2018/05/28 新北市 NT$300,000 查107/3/26~3/31間土石聯單出土紀錄,有部份時段為上午7時至9時,下午12時30分至1時間,與環說書P.5-27二.車輛運輸頻率與時間所載「出土避開學童上.下學時間及交通尖峰時間,於07:00~09:00,12:30~13:00,15:50~18:00不進行出土作業」與審查結論公告事項第4點「運土車將避開尖峰時段(上午7至9時,中午12:30~13:00,下午3:50~6:00時,以減少對交通環境的影響)」不符,已涉及違反環評承諾。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3條 10-107-050002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九二號一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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